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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課前先說個小故事,我超級喜歡玩大富翁,舊版本的大富翁比較刺激,比較好玩,但是缺點是,需要玩超過兩個小時,比較耗時。新版大富翁出來之後,規則變了,但是又太快結束遊戲,玩久了,了無新意。
小故事結束。
進入正題,政府目前推行振興券,主張民眾付1000元,換3000元振興券。
我先在這自我告解,以前上會計課時,我都不認真上課,我很後悔。
基於我的會計不好,我只好畫最簡單的資產負債表。
上述資產負債表,顯示了,一開始的1000元,還沒付給政府時,你擁有了1000元。
接下來,第二張資產負債表要來了。
在第二張圖當中,看見沒?原本的收入1000元,不見了,全部變成了支出!
於是,你的支出變成-4000元!
因為你要先交1000元給政府,接著政府給你的券,你必須花掉,因此變成-4000元!
誰管你政府要振興啥經濟,金錢就是王道啦!政府要用振興券騙錢,我一點興趣都沒有,政府自己看著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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